第九十八章 了心自了事【上】(1/ 2)
景平镇中。
叶伟看着霍望远去的马蹄扬起的尘土笑了笑。
“走吧?我都不看了你还看啥!”
他踢了踢脚边那一只瘸腿的大雁说道。
其实霍望本不想走。
他还想在这里同叶伟再说说话,喝几杯酒。
虽然这几天,他俩并没有说多少话。
因为大部分时候都是在喝酒。
叶伟和霍望喝酒很奇怪。
他俩喝酒时似乎并不太愿意说话。
只是这么一杯接一杯的喝着。
只要这么面对面坐着,就会很舒服。
虽然两人差一点点就有二十年没见过了,本该有很多话要说,但还是愿意如此静静的坐着。
做朋友的最高境界莫过于如此。
那便是不说话也不会觉得尴尬。
相比于刘睿影为了不冷场而不断地寻找话题来说,显然是要自然得多。
叶伟虽然嘴上说着要走。
但还是看着霍望的背影离开了景平镇,重新踏上定西王域的土地后才回头。
“是不是耽误你了?”
叶伟忽然凭空冒了一句。
脚边的瘸腿大雁抬头疑惑的看着他。
相处久了,即便是牲畜也能心有灵犀。
叶伟没有理它。
只是再度用脚尖戳了戳那瘸腿大雁的屁股,示意它离开。
这次瘸腿大雁没有任何不满,甚至连翅膀都没有支棱一下,就这么安安静静的离开,往饭堂的后厨走去。
“不耽误,想做的事早晚会做到。早一会儿晚一会儿没什么差别。”
一道声音响起。
一袭红影落在叶伟面前。
“没想到昔日的最高阴阳师‘太白’竟能够如此耐得住寂寞。”
此人说道。
他一身黑衣,黑衣外裹着一件大红袍。
显然也是一名红袍客。
但他又和先前的红袍客不同。
在乐游原上被看原人杀死的红袍客身上的红袍,更像是一件外套。
可以把整个身子全都罩在里面。
而他身上的红袍,只是一件披风。
披风只能盖得住后背,却是罩不住前身。
“我早已把人间看透,还图个什么功成名就?”
叶伟说道.
“倒是你,何苦还要来插手这人间世俗?”
叶伟接着问道。
“你说你已把人间看透,难道你就没有牵绊?”
此人问道。
“我没有牵绊。”
叶伟说道。
“有!你和霍望喝酒,霍望就是你的牵绊。即便你自己一人喝酒,这酒也是你的牵绊。”
此人说道。
“照你这么说,只要活在世间,是不可能没有牵绊的。”
叶伟说道。
“没错,只要活着就有牵绊。”
此人点了点头。
“死的人已经够多了,何况你……”
叶伟话说道一半却突然收了声。
因为对方既然站在了自己面前,说什么都是没有意义的。
“你想在景平镇中杀了霍望?”
叶伟问道。
此人摇了摇头。
“那你想在景平镇中杀了我?”
叶伟再次问道。
此人还是摇了摇头。
“我是来向你要一样东西的。”
此人说道。
“还有什么是你铁观音得不到的?也就是五大王域的王位了吧。”
叶伟笑着说道。
虽然他曾经是五位至高阴阳师之一,但现在他只是个在景平镇中开饭馆,无聊时喝酒度日的糟老头子。
“我来找你要至高阴阳师‘太白’的传承。”
铁观音说道。
他便是红袍客所隶属的组织,大红袍之主。
只有他身上的这件大红色的披风,才是真正的大红袍。
其余的那些红袍客,无非只是个象征罢了。
“传承早已传人,我现在什么都不是。”
叶伟摊了摊手说道。
“写在纸上的传承能给,可是脑子里的传承怕是这辈子都会留下。”
铁观音说道。
“脑子里的传承我又该如何给你?”
叶伟反问道。
“纸上的传承也是根据脑子里的东西写的,既然你脑子里有,自然也能再写出一份。”
铁观音说道。
“你说的对,可惜……”
叶伟说道。
“可惜什么?”
铁观音以为他说动了叶伟,极为迫切的问道。
“可惜我没空。”
叶伟说道。
言毕,便拖着那一条不太灵便的左腿,朝前走去。
刚踏出半步。
他便看到铁观音的黑衣红袍中,闪除了一瞬金光。
铁观音出剑了。
他用的剑,和红袍客用的剑一样。
都是金剑。
只是他的金剑要比红袍客用的金剑光芒更胜。
虽然金剑的金光更加耀眼。
但是他的红袍却没有丝毫血腥味。
相反,却隐隐传来一股栀子花香。
叶伟看到他出剑,低着头重重的叹了口气。
他朝着自己的饭堂方向吹了一声口哨。
哨声刚落,就见那瘸腿的大雁叼着后堂中的那把锈迹斑驳的柴刀,飞了过来。
原来它是会飞的。
景平镇中的人还以为这大雁不仅腿瘸,或许翅膀也折了。
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过它真正飞起来过。
最多是扑棱几下翅膀,上蹿下跳的闹腾。
最高只能飞到饭桌或者灶台上。
或许是和人待久了。
这习惯便也向人类看齐。
不过这轻重缓急,瘸腿大雁心中还是有数的。
毕竟叶伟用哨声呼唤它的次数并不多。
最开始,是叶伟在草丛中见到它时。
当时它的翅膀的确是受了伤。
大雁都是群居的。
一同吃饭作息,一同南来北归。
翅膀一旦受伤,它便无法跟上大部队的速度。
只能自己孤单单的在草丛中落寞。
叶伟看到它时,它刚刚经过了一夜生死拼搏。因为草丛中的野猫早就盯上了这只落单受伤的大雁。
都是为了生存,谁能放过这样一顿肥美的盛宴?
往常的时候,野猫只能抬头看着雁群。
心里幻想一下这些大雁每日振翅飞翔,身上的筋肉该有多么的美味。
现在,这美味尽在咫尺。
如何能不动心?
大雁失去了飞翔的能力,要比老鼠还可怜。
老鼠起码还有鼠洞可以钻进去避嫌。
但是大雁却是再也不能飞翔在天空之上。
不过它还算是幸运。
只丢掉了一只脚掌。
命还是保了下来。
但这只是一夜罢了。
若是没有碰到叶伟,它是无论如何都活不过今夜的。
叶伟看到它时,大雁已是奄奄一息了。
叶伟冲着它吹了一声口哨。
显然也是惊异为何会有一只大雁孤零零的卧在草丛中。
它把自己的伤腿压在羽毛下。
受伤的翅膀耷拉下来,从侧面将其遮住。
所以叶伟只能看到大雁身边的草丛中有血迹。
叶伟伸手将其抱起。
大雁挣扎着,想要再一次提起力气用自己并不尖锐的嘴去叨他的手。
但它却连这一点力气都没有了。
“腿断了?这可怜……”
叶伟看着大雁耷拉下来的断腿自语道。
不知是不是想起了自己的腿。
叶伟最终把这只大雁带了回去。
一人一雁,就如此在景平镇中生活了下来。
在它的心里,叶伟的口哨声总是很急促。
旁人吹口哨或许是因为心情大好。
但叶伟不是。
他只要在最着急的时候才会吹响口哨。
叶伟对此的解释是嘴笨脑子慢。
一着急就想不出应该说什么,所以只能吹一声口哨。
瘸腿大雁把柴刀扔在叶伟面前。
叶伟凌空握住。
冲着柴刀轻轻的吹了口气。
吹掉了柴刀上的落尘,却没法吹去柴刀上的铁锈。
“这是你的刀?”
铁观音戏谑的问道。
“你不如直接问,这难道也算刀?”
叶伟说道。
他的嘴并不笨。
脑子也并不慢。
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开得出玩笑,自我嘲讽的人,怎么会是一个嘴笨脑子慢的人呢?
或许他只是觉得语言太过于贫瘠,有时候还不如一声口哨来表达心意更加准确。
“难道你这也算刀?”
铁观音立马改口,重新问了一遍。
叶伟咧嘴笑着。
他没有想到这名动天下的铁观音竟然还是一个如此幽默的人。
因为大多数人都以狠厉出名,并不懂得幽默。
霍望也是名动天下。
但是他就不懂得幽默。
尤其是不懂得叶伟的幽默。
叶伟觉得自己成为五位至高阴阳师之一‘太白’那几年,只看透了这人间的一个道理。
那便是,幽默的人一定能名动天下,然而名动天下的人却不一定幽默。
幽默的人一旦名动天下,这名一定比不幽默的人大,动的也比不幽默的人长久。
用这条道理一看,铁观音的确是符合的。
“我现在只有这一把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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