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三幕.明抢还行(1/ 2)
看着爱恋以与平日里截然不同的态度打完电话,白歌忍不住感叹了一声。
女人果然都是天生的演员。
虽然现在已经接近十一点,但从城市规划展览馆行窃之后归来的白歌仍然留在爱恋的房间。
并没有什么令人脸红心跳的五块钱剧情,白歌仅仅是把偷来的东西交给爱恋,顺便吃老霍做的晚饭罢了。
不过,爱恋在听到了白歌复述的犯罪经过后,脸色似乎有点难看。
“......不愧是你,轻易地做到了其他怪盗根本做不到的事情。”
她如此评价白歌的行动,同时让他稍微再等等,别急着回家。
这一等就是三个多小时,期间爱恋还和白歌又“锻炼”了一下,最后,就连手游都没东西玩的白歌,忍不住做起了作业。
然后爱恋也跟着开始写作业。
两个人就这么共用一张桌子,并排坐着写作业,总有种两小无猜的错觉是怎么回事?
然而大部分时间,只有白歌在动。
每当他写完一科作业,爱恋就很自然地拿走白歌的作业本,随意扫一眼之后,就指出了白歌的好几个错误。
可恶的炼金人偶,写这种记忆方面的题目完全就是作弊!
直到爱恋帮白歌“检查”完两科作业后,这位炼金人偶终于拿起手机打了个电话。
“话说回来,‘怪盗JOKER’是什么奇怪的名字啦,听起来感觉好逊。”
爱恋放下联络专用的手机,就吐槽了一句白歌的审美。
“这个,呃,当时不是一时兴起留下了一张小丑牌嘛,而且你看,在电影里,小丑和怪盗什么的,不是还挺搭的吗?”
正在写数学作业的白歌抬头辩解道,尽管他事后想想,也觉得这个称号略显中二了。
啊,中二这个形容词源自大崩坏之前,据说是用来描绘处于妄想时期的青少年的词语,白歌不太懂背后的故事,不过在诸夏东部的城市,这样的旧时代的词似乎很流行。
不过,正因为要引起注意,这样喧哗的称号反而意外不错。
“所以,爱恋你让我去偷那块石头,其实有两层含义?”
白歌放下笔,边思考边说道。
“第一就是让我锻炼身为【怪盗】的能力,第二点就是借此引起警方的注意,而引起警方注意的同时,非法组织自然也会注意到我这个怪盗。”
爱恋特地提到只在内部通知这一点,反而是为了宣扬怪盗JOKER的名号。
试想一下,只在警方内部通知,遭到通缉的犯罪者,是官方丢出来的鱼饵的可能性就大大减小了。
要想骗过敌人,首先就要骗过自己人。
至于非法组织如何获取这些情报,白歌相信它们能在静江待这么多年,就算没有安插的内鬼,也肯定有特别的情报收集手段。
嗯,当然,想靠这么一次犯罪就让非法组织相信白歌基本不可能就对了。
“还有第三个含义。”
爱恋瞥了一眼白歌尚未完成的数学作业,接着说道。
“你自己没有感觉吗?”
“感觉?什么感觉?”
白歌不知道爱恋说的是什么地方的感觉,他反正是毫无感觉。
“没有觉得自己对能力的运用更胜一筹,对【怪盗】,对亚森·罗平的理解更加深入了吗?”
爱恋挑了挑眉毛。
“好像没什么反应......应该有什么感觉吗?”
白歌毫无知觉地反问。
“奇怪......大概是偷的东西实在没什么价值的缘故?”
爱恋若有所思般喃喃自语道,手指上的笔不自觉地转了一圈。
轻轻放下笔,她颇为认真地接着说道。
“你也知道,升格者进一步掌握自己超凡能力的方式就是提高袭名程度,至于如何提高,目前大部分升格者总结出来的,就是与历史残片的命运高度重合,包括但不限于模仿历史人物的举动,完成他们的夙愿或者干脆重新再现一次他们的生平事迹。”
“因此,有人继承了霸王的命运,便试图去成就伟业,有人继承了诗人的名字,就会去缔造诗篇,而假如继承犯罪者的历史,犯罪自然就是最好的袭名方式。”
“用你的例子来说,亚森·罗平是一个盗贼,那么当你实施怪盗行为的时候,理论上就能提高一定的袭名程度,当然,是多还是少说不定,但总归是能提高的。”
“我让你去偷东西,就是为了这个,只不过......”
她又看了一眼白歌,带着某种恨铁不成钢的语调。
“你怎么就一点感觉都没有呢?”
“......可能是我半路动手,已经从偷窃变成了明抢?”
白歌倒是没多大的感慨,他觉得【千面人】和【偷窃】的能力已经足够应付如今的行动,并不奢望什么花里胡哨的超凡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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