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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章 命案 上(1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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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平五年,正月下旬。

寒冬的天气已经渐渐的过去了,虽然尚未正是如春,但是天气开始回暖,万物也开始回春,枯草开始的逢春,天地之间的氤氲这一片春意洋洋的气息。

舞阴县城。

城郊景平村。

村里面的房舍已经开始修建完整了,修建的很快,前后不足两个月,几百户房舍就已经修建出来了,一个是因为全村人动手,无论男女,都上阵了,另外一个是肯舍得砸钱,为了修炼这村落,最少砸下去了两百多金,也就是两百多万的五铢钱,这可是一笔巨款了。

这是一座新村落,村落的长度不是很长,但是背靠着后面的景平山(这本来只是一座无名山峰,但是当初村落命名为景平村,这一座山就自然而然被誉为景平山),左侧还有一条约莫五丈宽左右的小河流,地势不算的平坦,隐隐陡坡,房舍以中央的忠烈堂为主,形成回字形状,宛如一座堡垒。

修建的时候考虑到了一个不太平的情况,所以他们外围所用的都是从山上取下来的石头筑建的,一旦布置兵马防御起来了,村里面的男女老幼全部上阵,就算千余精锐兵马也攻打不进来。

这算是他们蘑菇山上走下来的黄巾余孽的大本营了。

最重要的一点,周围的土地都已经被县衙许给了景平村,景平村就算关上门,也完全可以自给自足。

终于等到能安定下来的这一天,村里面的老人妇孺高兴坏了,一个个正在筹备开春之后的春耕……

除了张谷成为了景平村的里正(村长)之外,赵平,成罗,雷公都随着牧山进了县衙,统领麾下一千多了县兵,抓紧时间练兵,常常的不着家,毕竟这一千多兵马可是他们立足的根本,没有这些并没,多少人会和他们翻脸啊。

而牧景这些天在抓紧时间练武之余,也在练习一下自己的骑马和弓箭。

这时代,骑兵才是最强大的兵种。

而弓箭才是杀伤力最强的武器。

骑马看起来简单的事情,却不是那么容易,在加上这个时代根本没有所谓的马鞍马镫,无法固定身躯,晃一晃就会从马背上掉下来了。

他可是吃了不少苦头。

“少当家,今天感觉如何?”雷虎牵着马缰,让这匹有些温顺的青葱马伏着牧景走在小路上。

“小青好像还不太接受我!”

牧景苦笑,默默胯下战马的头颅,小青是这匹马的名字,这是一匹战马,但是有些年纪过大了,算是被淘汰下来了,所以性格比较温顺,合适新手,他叹了一声,道:“看来我还需要和他多培育一下感情才行!”

骑马可是一个技术活。

他双股之间,已经的磨去了一层层皮,好几次都想要放弃了,但是最后都咬着牙坚持下来了,如今勉强算是你能骑马,但是想要骑马作战你,他还差得远。

“少当家,不如你和我爹说说,让我跟着爹进县兵?”雷虎这几天念念叨叨的都是这事情。

“虎子哥,干嘛一定要进县兵啊!”

牧景在雷虎牵着的马缰之下,骑在马背上缓缓的走,有些叹气的问道。

这问题不仅仅是雷虎的问题了。

而是整个景平村的问题。

村里面有天地了,不少老人妇孺都想要男丁去种田得粮食,但是青壮只能为兵,毕竟县兵才是他们立足的根基,没有县兵,这里的安稳很快会被扫平。

那么下田劳作的事情,自然而然的就交给了少年团,要知道蘑菇山上的黄巾余孽除了三百出头能打善战的青壮之外,还有一批后备军,那就是十岁左右到十五岁左右的少年郎。

这群少年在当日舞阴一战之中,跟着牧景杀入了朱氏府邸,屠戮了朱氏一族,算是上过战场,见过血,他们的心已经野了,根本收不回来了。

“少当家,我可不想在这里劳作,我是男子汉大丈夫,我要上战场,要以掌中刀胯下马为大当家和少当家建功立业!”雷虎志向远大,声音灼灼。

“可你只有十五岁!”

“我知道,但是我的武艺就算县兵之中,也算是一等一的!”雷虎道:“县兵之中打得过我的,能有几个啊,凭什么他们就能进县兵,我就不能啊!”

“虎子哥,你可知道上战场大战,除了武艺之外,最重要的是什么吗?”

“骑术?”

雷虎硕大的脑袋想了想,道:“我的骑术也不错啊,即使比不上大当家和我爹,在村里面也是数一数二的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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